一、撤销赠与的条件是哪些
(一)、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二)、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4、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5、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三)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撤销权时限是哪些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限为财产权利的转移之前,但是有例外。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随意撤销,除非赠与人行使穷困抗辩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是,当事人先向受赠人提出撤销的请求,或者申请法院撤销;然后对方表示接受或者法院判决予以撤销;受赠人再将所得财产返还给赠与人;最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就被撤销,失去了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撤销赠与的条件是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