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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48 次  来源:网络

一、口头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口头协议只要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内容的当事人自愿作出的,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诉良俗也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只要不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也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怎样的口头协议无效

下列口头协议无效:

其一、协议订立时,双方当事人没有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其二、协议内容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三、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是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口头协议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协议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

所以口头合同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口头协议的效力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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