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据可以鉴定吗?
发票收款凭证复印版具有相较于其他证据的独特性质,可被视为书证。
而书证则主要包括以下各类证据: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所作的陈述;
(二)以书面形式呈现的证据;
(三)物件本身以及其所代表的有效信息;
(四)视听资料片段;
(五)以数字形式存在并存储的电子数据信息;
(六)证人为提供证词所付出的努力;
(七)由相关专业机构或个人出具的鉴定意见;
(八)经过实地勘测后所得的记录和数据。
为了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所有证据都需经过严谨的调查核实,方能作为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依据得以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当事人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收据可以到财务报销吗
收据可以报销。收据符合条件能报销入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可以分为:
1、内部收据。
2、外部收据。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台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监制的收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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