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方协议签了不想去了要赔违约金吗
一旦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高校在内的多方签订了三方协议,便会立即具备法律效益,这使得其任何一方均不可未经许可而擅自解除。
若其中的任意一方未能恪守合约中的条款规定,那么他们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换句话说,若毕业生已经签署了三方协议,但最终却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去该用人单位任职,此时,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要求该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的。
至于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主要取决于协议中有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约定。
若协议或其后的补充协议当中详细确定金额赔偿,那么就应严格遵循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倘若违约方认为所定金额过高,可以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调低,如若协商无果,则可寻求公权力的介入,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调整赔偿金的具体数额。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三方协议在性质上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但它仅仅是用来规定毕业生在未来和用人单位的就业意向的文件,也就是用人单位与应届大学毕业生约定在毕业之后由双方共同缔结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协议。
这种协议被视为预约合同,并非是劳动关系的实体法律文件。
此外还需注意,三方协议并不能为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薪资福利保障承诺,通常都是在毕业生首次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接纳其之后才自动终止。
因此,即使签订了三方协议,毕业生仍须继续签订该单位的劳动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三方协议签了不去是否要付违约金
三方协议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说,毕业生签完了三方协议不去工作,用人单位是有权要求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的。
至于要不要支付违约金,要看协议中有没有约定。如果三方协议或者事后签的补充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就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然,若违约方觉得数额太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调整,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整。
三方协议的性质不属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只是用以约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将来的就业意向的文件,即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约定毕业后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协议,属于预约合同,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三方协议不会保障你在用人单位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一般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动终止。因此签订三方协议以后依旧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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