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霸王条款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何为“霸王合同”并未做出明确定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而言,具有如下特征之一或多个的合同可以被视作“霸王合同”:
首先是明显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其次是任意扩大经营者的权限范围,超越了其应当承担的义务范畴;
再次,排除了消费者应有的合法权益,甚至剥夺其某种权利;
此外,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平等;
最后,合同条款中存在着含糊不清的术语,导致“最终解释权”的归属不明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合同霸王条款是什么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实质上霸王条款就是一些格式条款,且这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则格式条款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霸王条款的认定是怎样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