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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哪个能退

发布时间:  浏览: 49 次  来源:网络

一、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哪个能退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定金或订金这样两个概念,它们在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却存在着显著区别。

通常而言,当购房过程中,支付的款项能否进行退还,取决于其具体类型。

"定金"是一种严谨正规的法律术语,乃是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约的签订、生效乃至完整实施等方面,出于自愿而共同商定的担保形式,也可作为违约赔偿责任的承担途径之一。

而"订金"仅代表一方意愿的付出,通常被视作预付款的交付,它并不具备与"定金"同等的担保效应。

因此,无论因何方滞后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支付订金的一方均有权要求对方全数退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定金"则需受到"定金法则"的制约,也就是说,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接收方有权拒绝退还该定金;

反之,如果接受方违约,支付定金的一方就有资格索取两倍于该定金数额的金额作为赔偿。

总的来说,在进行房产业交易时,对于支付的"定金"是无法进行退还的,而"订金"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被允许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订金和定金能退吗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合同的履行提供一个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至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如果消费者一方不想购买商品时,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当是要做退还处理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哪个能退”,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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