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哪些可以索赔
关于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之赔偿事项方面,其基本原则如下所述:
1.如果是由于合同工程本身遭受损害、或是由于该项工程导致任何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是将用以施工的原材料以及待安装的设备运送至施工现场时遭受的损害,则这些均需由发包方全权承担责任;
2.若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有相关人员伤亡情况发生,他们的所在单位应负起相应的责任,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3.对于承包方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所带来的损失,也应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在停工期间内,如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必须留守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以及保卫人员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发包方承担;
5.至于工程所需进行的清理与修复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同样应由发包方承担。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运费处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
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哪些可以索赔”,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