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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发布时间:  浏览: 62 次  来源:网络

一、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遵循这样的规则:

若所支付的定金得以全部退还,那么我们就采取订金的方式;但如果出现退款无法全部退还的现象,那么就采取定金的处理方法。

然而,当定金在符合一定标准后,就可以考虑予以返还了。

对于那些交付定金的人来说,如果他们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执行相关事务,那么他们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而对于那些收到定金的一方,假如他们在合同期间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那么他们需要双倍地返还定金。

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定金的基本法律本质是违约定金,同时它扮演着担保合同顺利履行的角色。

然而,和定金仅有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从"订"这个字的含义来看,它代表着签订和预订的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和订金什么能退

定金和订金都可以退。“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如果合同在执行中顺利,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如果一旦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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