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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77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什么

合同在法律范畴内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涉及:

当当事人选择使用合同书的方式来签订合同时,只有在所有的当事人均签署了这份文书,加盖了公司公章或是签字并摁下指纹以示确认时,合同才能正式成立;倘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或双方当事人据此达成共识,要求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来进行订立,那么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采纳这个形式,只要有任何一方已经开始实施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对此予以了接受,那么这份合同也同样会被视为已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如何解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困境,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下,与对方当事人实施的对自己明显有重大利益而使对方明显不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显失公平一方面着眼于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结果,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明显失衡。另一方面,显失公平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严重失衡并非当事人自愿的结果,而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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