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的格式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下的格式合同,均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方面,如果格式合同的提供者未依照合理原则适当免去或减轻自身的责任、反而加重对方责任、过分限制对方的核心权益;另一方面,如果格式合同的供应方试图排除对方的重要权益;
再者,如果在订立合同时的当事人为未成年;又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并未表达出当事人真正、自愿的意愿;
此外,如果所订立的合同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甚至违背社会普遍认知和善良风俗的原则,都将导致所订立的合同被判无效。
最后,若有证据表明行为人与相对人蓄意勾结,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而订立该合同时,所签订的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怎么样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样的格式合同是无效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