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权代理会导致废标吗
在未取得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是否导致该投标报价被判定为废弃投标,需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首先,如果由法人代表亲自参与投标活动,那么他们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是必须提交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材料;
其次,若非如此,则要求投标人提供由法人代表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评标委员会经过严谨细致研究,发现所有投标商所提交的价格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具体要求时,他们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如针对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而言,如所有中标候选人都遭受否决,作为招标方应遵从本国现行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展开全新一轮招标工作。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但是该代理行为能够认为是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权代理会导致废标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