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吗
附带条件的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允许被撤销。
只要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与人便有权随时撤销该赠与行为,但经过公证或者涉及到公益性质的赠与则不受此限制。
对于已经进行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其撤销方式仅限于法定撤销。
法定撤销的具体情况包括:
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的行为;
以及其他法定的特殊情形。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是哪些
关于附条件赠与契约的撤销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赠与人必须明确地向受赠人提出撤销请求;
其次,如受赠人未能同意撤销或赠与相关事宜引发诉讼,则需要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受赠人同意或经过法院裁定后撤销命令生效,受赠人需返还所获的全部财产给赠予方;
最终,随着附条件赠与契约的撤销,其效力也随之消失。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权利:
第一,受赠人存在严重侵犯赠与人的法定权益的行为;
第二,受赠人尽管与赠与人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但未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如果受赠人违反了赠与契约双方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