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每日多少是合法范围的
关于违约金在一日内的合理额度这一问题,现行的法规暂未对其进行明确规定,而是由各方合作者自主决定。
然而,合作各方所达成的违约金金额,应当与合同违约行为给其他方带来的实际损害相称,不能过高亦不能过低。若违约金的设定明显超出了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范围,那么受损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适度降低或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每天千分之一法院能支持吗?
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法且合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害额的30%。而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当与其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相符,包括可能在合同执行完毕之后能够获取到的任何利益,然而这个金额需要注意,不能超过双方在签署合同之际预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法合同约定可能导致的损失。若违约金金额超出了实际损失的30%,那么此部分费用将会被人民法院拒绝予以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违约金每日多少是合法范围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