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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理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75 次  来源:网络

一、风险代理是否有效

委托律师签署合同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直观,事实上,还存在着一项辨识度较高的专门法律术语——风险代理合同。想必许多人在决定聘任律师前对此均毫无意识。尤其对于涉案的原、被告双方而言,他们都满怀期望律师能够助力自己赢得诉讼,若是抱有必胜心态,可以考虑采纳风险代理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风险代理符合委托代理全部形式要件,是典型的委托合同,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不管报酬多少,只要双方自愿就不违反民法典,故应按有效合同处理。

二、风险代理最低收费标准

在普通的民事纠纷中,实行风险代理的情况相对较少,而在商业领域则更为普遍适用。

通常来说,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是在接受委托时先收取3000至6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基础费用,待案件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再根据判决金额的百分之十到二十进行收取(但其总额需控制在百分之三十以内)。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风险代理是否有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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