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

发布时间:  浏览: 443 次  来源:网络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损害赔偿中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