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946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1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90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07元。2010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691元。
附:2010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三、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3691元,比上年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46元,增长12.0%。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5731元,增长12.5%;人均经营净收入1704元,增长23.5%;人均财产性收入490元,增长18.8%;人均转移性收入3812元,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18元,增长9.2%,其中,食品支出4206元,增长6.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1%,比上年回落0.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总建筑面积32.1平方米,增加0.3平方米。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90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958元,增长18.5%;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457元,增长10.5%;人均财产性纯收入238元,增长21.5%;人均转移性纯收入337元,增长13.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07元,增长8.8%,其中,食品支出1804元,增长11.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34.7平方米,增加0.5平方米。
图9 2005-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速度 表8 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社会保险体系继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2.0万人、283.4万人、31.7万人、146.6万人和71.1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现新突破。已有38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13个县(市、区)纳入省级新农保试点,参保农民1065万人,领取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达40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扎实推进,参保居民1229.3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99.6%,累计受益1.5亿人次,其中,住院补偿508.8万人次,门诊补偿1.4亿人次。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75.3元,增加234.3元。 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镇保障人数67.6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290元,比上年提高28元。农村保障人数242.6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1431元,提高220元。现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689个,总床位数23.6万张,集中供养率达75.8%。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应急救助规模不断扩大,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1亿元,比上年增长31.6%;救助和资助居民228万人,增长44.0%。各级安排善款6.7亿元,继续实施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五大工程。已建救助管理站37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26处。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2305个,收养24.7万人。社会福利企业1424个,安置残疾人员3.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