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471 次 来源:网络
关于印发河北省2007/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 冀公交〔2007〕158号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0305元
农村居民年纯收入 3802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7344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495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 16590元
分行业职工工资
农林牧副渔 6621元
采矿业 25757元
制造业 14968元
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6866元
建筑业 13489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645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7394元
批发和零售业 9591元
住宿和餐饮业 10431元
金融业 25081元
房地产业 15927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493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6102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043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2781元
教育业 16117元
卫生和社会保障福利业 16878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296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5973元
2008年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0.50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93.40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235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86.80
(声明:数据仅供参考,引用时请以原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