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明显伤隔天死亡谁担责?

发布时间:  浏览: 434 次  来源:网络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明显伤隔天死亡谁担责?

可以要求法医对死者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然后根据死者的死亡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关而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死者的死,与该交通事故有直接或者是间接的关系,这就要求有当时所住医院的相关诊断、健康检查报告和各项化验单据了。还有就是法医对死者的死亡鉴定报告。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二、死亡赔偿金和哪些因素有关?

1、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

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伤的,最好当场就安排去医院做治疗,查验伤情。如果当时无伤而隔天死亡的,为了避免纠纷,应当做死亡鉴定,查清死因。能证实和交通事故有关的,可以由事故责任方按照其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