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违停,我刮了他的车,谁的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归属问题,我们认为应当由违规停放的汽车全权负责。
然而,当涉及到车辆刮擦事故并且双方对责任存在分歧的时候,交警部门将会根据各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以及这些违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大小来确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违法行为与事故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
3)该些违规行为在事故中的影响程度。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需要为事故负全部责任:
1)肇事逃逸导致事件真相无法查证;
2)故意破坏、篡改现场、消灭证据;
3)在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后仍然通行无阻;
4)机动车辆穿越马路或者隔离设施;
5)机动车辆违规驶入非机动车道;
6)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刮碰行人;
7)机动车辆刮碰到行人正在行人横道上行走;
8)未能避开警察车等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
9)由于车辆装载物的散落而引发的事故;
10)在倒车过程中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的情况;
11)非机动车辆逆向行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
12)非机动车辆超越其他车辆时引发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对方违停,我刮了他的车,责任如何承担
责任由违章停车的车来全部承担。对于所发生的车辆刮蹭事故中,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
应由交警根据各方是否存在违章行为、及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认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违停,我刮了他的车,谁的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