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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自己垫付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1 次  来源:网络

一、出了事故自己垫付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支付医疗费用事宜并无任何疑难之处。建议您请对方出具一份收据,以保证您已实际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

其次,我们推荐您直接向医院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若是选择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医院将有可能提供预付款收据,如此一来,您既可在后续收到预付款时取得医疗费用发票,又可解决由于垫付款项带来的纷争。若是涉及到索取垫付的医药费协商无果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二、出了事故自己全责该怎么办

事故负全责,如果车辆投保交通强制保险和商业三方保险的,保险公司先承担保险范围内的赔偿,不足部分有当事人继续赔偿。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出了事故自己垫付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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