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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赡养父母赔偿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10 次  来源:网络

一、车祸死亡赡养父母赔偿标准是多少

死亡赔偿中的赡养费用如何计算?若劳动者不幸因工伤殒命,则其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将按如下方式发放:

为配偶者,每月应领取该名劳动者在职期间薪资之40%;其他亲属每位每月30%;若为孤寡老翁或稚子,则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各增加10%。

反之,如遇依法需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时,被扶养人之生活费应以受诉法院所辖区域内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基准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死亡后如何理赔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一、为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误工费。即被侵权人从受伤害之后到死亡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误工费。由于被侵权人受伤在医院治疗,不能进行劳动,因此而减少或者丧失了劳动收入,自然应当支付其在这段时间内的误工费。

当然,如果被侵权人当场死亡,就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直接按照死亡赔偿金予以赔偿即可。

三、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精神损害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死亡赡养父母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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