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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误工赔偿也要责任方垫付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 次  来源:网络

一、车祸误工赔偿也要责任方垫付吗

关于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用支付问题,遭受损失者本人应当先行支付相关费用,此后,可依法律规定向责任方进行理赔。

若责任方与所在单位存在相应劳动合同关系,该单位不得要求其司机个人承担该费用;相反,倘若其为雇佣关系,且在司机存在严重疏忽时,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司机责任并要求其偿还应有赔偿金额。

无驾驶执照的司机则需对部分赔偿责任负有连带责任。

至于工时计算方面,应以医疗卫生机构开具之证明为准。

例如,医院开具之疾病证明书中所记载之日期及所列休息时间建议即为误工时间。

若被侵权人为身体残疾者,且持续产生误工情况,则误工期可计算至伤残评定日期前一日为止。

然而,若被侵权人享有未产生健康损害情形并且对于治疗结束返家康复期间未能计入误工期持有疑虑ж的情况,当事人可凭有效证据提交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误工赔偿也要责任方垫付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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