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疲劳驾驶撞伤人不知情怎么办
因过度劳累导致驾驶失控而撞死他人者,其所涉罪责一般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当事人在行驶过程中未能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从而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到严重伤害乃至生命不可挽回地丧失,或公共及私人财产生命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将被判定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行,此时须对其应负之刑事责任进行严肃追究。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疲劳驾驶行为是否属于危险驾驶
过度疲劳驾驶的行为并不被视为刑法上的“危险驾驶”范畴。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尽管该行为本身没有造成直接的危害,但在特定情况下仍然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的危险驾驶行为:
首先,如果存在追逐竞争、情节恶劣的现象,则可以被判定为危险驾驶;
其次,若驾驶员在清醒状态下饮酒后驾车,同样属于危险驾驶范畴;
第三,当驾驶员涉嫌在担任校车司机或从事旅客运输服务时,出现极其严重的超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越规定速度行驶的行为,亦可判定为危险驾驶;
最后,假设驾驶员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导致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这同样可归入危险驾驶类别之中。
对于过度疲劳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统一规定,每次记录驾驶证扣六分。
然而,若其他各类机动车驾驶者有类似行为,只会接受罚款的行政处罚而不会扣除驾驶证分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疲劳驾驶撞伤人不知情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