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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与借款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担保,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安全,那么合同担保人可以列为第三人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担保人可不可以列为第三人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的人,而担保人是属于第三人,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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