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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就法院对民事案件管辖权利作出的异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后由法院进行裁定,那么原告可以提管辖异议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原告可不可以提管辖异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原告也可以提出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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