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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而在实践中,被告有可能不在户籍的所在地居住,这样就不适用该管辖规定,那么民事诉讼被告不在管辖地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民事诉讼被告不在管辖地如何处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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