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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法院在受理案件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类似几个不同地区的被告,由于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通常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几个被告不同地方管辖如何确定,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几个被告不同地方管辖怎么算
可选择其中之一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