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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刑事案件有没有追诉期限

发布时间:  浏览: 132 次  来源:网络

一、针对于刑事案件有没有追诉期限

追诉时效,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没有效期限。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没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没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上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

因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的规定有没有什么

所谓追诉期限也就是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没有效期限。

对于追诉时效的规定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要注意下列两种情况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刑事案件有没有效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有没有效追诉期依据法定最高量刑而定: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5、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6、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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