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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发布时间:  浏览: 75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案件的审理和结案时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审理阶段。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开始侦查,一般侦查期限为两个月。但是,对于特别复杂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对于极其特殊的案件,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延长。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有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审查起诉。如果案件特别复杂,可以延长一个月。

3、审判阶段: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案件,审判期限是三个月。对于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案件,审判期限是六个月。但是,对于特别复杂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

所以,从侦查到审判,一个刑事案件在正常情况下,最快可能在6个月内结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性的解释,具体的期限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情况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一般盗窃案件多久结案

视情况而定。一般的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盗窃案件多久结案

视情况而定。一般的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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