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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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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大多是指因环境污染问题而导致人有伤害,比如大气污染而导致居民头晕脑胀等等,这时居民为了维权就会要求对方赔偿个人损失,大多是经济上的赔偿。那么,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环境污染侵权的民事责任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由于污染环境、生态破坏或者其他环境方面的民事侵权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因环境污染而侵犯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等其他权益而应当负有的法律责任;二是因生态破坏侵犯他人财产权应负的民事责任;三是因其他侵犯他人环境权益的行为所应负担的民事责任。我国相关立法则主要规定了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第一个表现形式即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水污染防治法》第85条规定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该法第87条规定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排污方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2条规定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1条规定受到固体废物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依法赔偿损失。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完全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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