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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32 次  来源:网络

一、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在债务人破产或无力清偿债务时,首先要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这是因为这些款项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税收:在清偿完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后,税务部门有权要求优先清偿其所欠缴的税款。

3.普通债权:在税收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优先受偿后,剩余的财产可以用来清偿普通债权。这里的普通债权是指不属于前面所述的特殊债权的其他债权。

4.担保债权:在普通债权受偿后,担保债权人可以根据其担保债权的金额和优先级,要求优先受偿。这里的担保债权是指债务人在贷款或担保等活动中提供的担保,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优先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般的债务清偿顺序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债务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

1、法律中并没有以物抵债的描述,您可以看看法律中关于抵押、质押的规定,是否是您要查询的内容。2、法律没有禁止以物抵债,实际上这也是实务中存在的操作方式,但是如果涉及到交易过程中以物抵债的约定,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比如抵押登记问题,比如流质契约的问题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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