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识如何申请
地理标志申请所需满足之条件:
1、若将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向相关部门进行注册,任何在其商品上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合法实体均有权提出相应请求使用该证明商标。对此,实际负责掌握该证明商标使用权的机构,有责任予以认可许可。
2、如地理标志被作为集体商标进行注册,则其商品必须完全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的所有条件。因此,符合该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合法组织,有权自愿选择加入以该地理标志注册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群体之中,且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将会依据其内部章程,热烈欢迎这些新会员的到来;
然而,若不寻求加入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亦可依法使用这一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对此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禁止。
3、根据第十六条,关于商标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时,但该商品并非来自于标注该地区的,倘若可能对广大公众产生误导作用,商标都不得予以注册并禁止使用。尽管如此,如果该商标已善意地获得了注册资格,那么它仍然可以保持其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如何量刑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谓上级部门,其不仅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且亦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外的对工商行政管理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政府中的主管领导等。上级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仅包括上级部门的负责人,而且亦包括上级部门中的具体工作人员。至于强令,则是指上级部门明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却指使、命令、要求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予以批准或登记。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识如何申请”,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