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鉴定轻微伤
轻微伤是各种不同种类的伤害源导致的原始性损伤,其对人体组织、器官结构所形成的影响尽可能偏小,或者引发了微小的生理功能障碍。对于轻微伤的判断,应由具备相应鉴定资格的专业医疗器械机构与法医学专家共同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与标准进行。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机构和法医学专家需依据办案机关机关所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操作执行。在接受委托后,此类专业机构及法医学者必须于24小时之内给出鉴定结果,同时确保能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文书。
至于人身伤情鉴定文书的格式以及内容要求则必须严格遵循规范化标准。当涉及到轻微伤的鉴定时,因关系到人身安全,所以需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的三级以上鉴定机构聘请两名以上鉴定人员负责实施操作。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3.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4.1.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4.1.2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4.1.3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4.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二、如何鉴定轻伤
人体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三条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鉴定轻微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