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留置吗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通常情况下不再会进行羁押。
然而,倘若有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之行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照法定程序,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予以道歉并表示深刻悔悟,同时则需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手段,甚至对当事人实施逮捕行动。
对于那些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而且情节严重需要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部门有权对其实行强行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保释的人不能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之内;
其次,如若居住地址、工作职责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知晓;
再次,当接到传唤时,务必依法准时到案接受询问;
最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以及破坏、伪造证据累计、互相串供等非法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做什么事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在遵守一定的义务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生活。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下列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留置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