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轻微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与致人轻微损伤这两者皆为非法行为。
若故意造成他人轻度伤害,公安部门有权进行调解,若各方达成共识,则不再予以惩罚。
然而,若经过调解未能达成共识或达成协议后未得到履行,公安部门将依法对行为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殴击他人,或故意肢体伤害等行为,一般将会被处以五天至十天之间的拘留,兼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元到五百元不等;情节较为轻微者,处以五天以下拘留或罚款五百元以下。
至于涉及寻衅滋事行动的,通常会受到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同时可能需要缴纳罚金五百元以下;情节严重者,可能将遭受十天以上甚至十五天的拘留,外加罚金一千元以下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造成轻伤,该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造成轻伤的处理如下:
1.对于寻衅滋事一方,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另一方而言,如果构成正当防卫的,不承担法律责任;防卫过当的,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则也涉嫌故意伤害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轻微伤怎么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