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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欠债债主问我要是否要偿还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父亲生前欠债债主问我要是否要偿还

依据一般的法律原则,父母所欠下的债务通常是归属于其本人负责清偿的,并不要求其后代予以替代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父母不幸离世后,其财产由后代继承,那么这些孩子就有义务在他们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父母所留下的债务。

在父亲因贷款致死这样的案例中,其女儿是否需承担还款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该笔借款仅为父亲的个人债务,与其妻子及子女并无直接关联,那么这部分债务应由父亲独自承担,若父亲已经过世,则可用他的遗产来偿还这笔债务;

其次,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他们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父亲生前欠债务儿子应承担吗

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需要偿还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放弃继承的,对父母所欠债务无需偿还。

一般情况下,父母债务应当父母本人偿还,子女无需承担;但特殊情况,即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就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

偿还债务以子女得到遗产的价值为限,在这个限度范围内需要偿还父母的生前债务,超出这个范围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偿还,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亲生前欠债债主问我要是否要偿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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