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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工具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  浏览: 12 次  来源:网络

一、非法获取工具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非法定途径获取私人信息被视为刑事犯罪如何量刑的明确规范如下所示:

首先,若行为人的情节严重,根据其行为性质,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并处以特定金额的罚款;

其次,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其刑罚范围则调整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最后,如果行为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在履行职务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取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那么他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具体的处罚力度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

法律明文规定,邮政工作人员如有未经授权擅自开启、隐藏或销毁邮件、电报等行为,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处罚。

如果该行为涉及到盗窃财物,那么其刑罚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加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在刑法中的罪名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获取工具是否构成犯罪”,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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