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需要什么证据
关于专业律师在庭审过后,法院对于补充侦查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在司法诉讼程序中,若人民法院发现案情需要补充侦查,则可依法向该法院提议延期审理。
法院并不会主动要求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重新审查与侦查。
然而,倘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那么法院将会作出无罪判决。
补充侦查的含义在于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即在原有的侦查工作基础之上,针对原有侦查工作中的不足或者薄弱环节进行再次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刑事案件退侦说明案子严重吗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案件经历了退侦程序,这并不必然意味着该案件的严重程度较高。
通常来讲,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查过程中,若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借助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补足调查,此时他们便会将案件退回至相关部门进行补充侦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类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相较于初次调查,补充侦查总计只能进行两次。
而当补充侦查阶段结束并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后,其审查起诉的期限将会从新开始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需要什么证据”,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