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取保候审跟拘留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  浏览: 41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候审跟拘留什么关系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又面临拘留的情况,可能是因为涉嫌违反了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必须坚守相应的规定,并于期限届满之日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予以退还保证金。

然而,若出现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现象,则有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或取保候审措施被改变,进而面临刑事拘留乃至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案底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非代表着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无罪而予以释放。

倘若被判定存在触犯刑法的犯罪事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仍需接受相应刑罚处罚。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法院所做出的判决通常被视为违法犯罪记录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即所谓的“案底”。

而在取保等候审判的过程中,所谓的“案底”通常仅指在一定阶段内或特定事件中所涉及的违法行为。

如果经查证其涉罪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将在期限届满后撤销对当事人的强制措施,从而避免留下任何形式的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跟拘留什么关系”,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