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债人死了,夫妻要还吗
在人亡故之后,依法需要承担的债务,便会成为债权人请求其伴侣赔付的对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那么其伴侣就有义务用双方共有的财产来予以偿还;而若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其伴侣仅需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对该债务进行偿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承人有责任以其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
然而,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如有自愿偿还的意愿,则不受此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负债人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关于人离开人生后所负担的债务需要如何进行清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如果相关的债务属于债务人个人所承担的责任,以下则是相应的处理途径:
1、若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并未明确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利,那么对于这些继承人来说,他们负有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优先偿还被继承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的义务。
2、然而,当继承人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时,人民法院应当尊重他们的决定,并有权直接以此为契机来强制执行债务人留下的遗产以作为债务的清偿渠道。
3、如果债务人在生前并未留下任何可供清偿债务的遗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便无需对其所负担的债务进行偿还了。
其次,如果相应的债务属于债务人与其伴侣共同承担的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由他们的配偶负责对此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负债人死了,夫妻要还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