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被批捕
在实施了刑事拘留之后,被拘留者能否最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主要取决于负责该案件侦办工作的司法部门对于案件的进一步深入调查以及所获取的证据是否充足。若侦查机构认为确实存在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必要性时,则会依法向所在地区的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进行逮捕。而检察机关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当然,并不是每一起刑事拘留案件都必然会转化为逮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二、被刑事拘留后什么是量刑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涉及判刑,只有当被认定为存在刑事责任时才需要承担判刑的后果,且需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特定条件。
详细内容可见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在对人员实施拘留之后,应在24小时以内对此人进行审讯盘问,若发现此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或证件不符而不应予以拘留,则必须立即将其释放;
2.若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也应立即释放当事人;
3.若在刑事拘留期间,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取证,证实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充分可靠,且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此人才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4.如果刑事拘留仅仅是作为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那么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最终被判定无罪释放,便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
然而,如果在刑事拘留后,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确凿无疑,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相应的审查逮捕申请,待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经过法院的审理后,该犯罪嫌疑人将被法律视为已经构成犯罪事实,从而留下相应的案底记录。
反之,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足够的犯罪证据支持其犯罪指控,那么他们将会释放该嫌疑人,并且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被批捕”,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