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虚假身份的证件罪的场合有哪些
在任何需要出示身份证明的活动过程中,若当事人擅自采用假冒或非法变更的居民身份证件、护照、社保卡、机动车驾驶证等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且可用于证实个人身份的途径进行证明,并且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触犯了“使用虚假证件”的指控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使用虚假合同没有骗到钱怎么办
对于合同诈骗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而言,犯非法合同诈骗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附加罚金的处罚。若犯罪行为属于未遂状态,则可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情况,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附加罚金的处罚。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处罚。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使用虚假身份的证件罪的场合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