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如下:
首先,犯罪所侵犯的法益乃是国家对于金融市场的严格监管及权威性原则;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该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违背相关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乃至滥用权力,向与特定金融机构关系人无关的其他公众进行贷款交易,并由此产生了不可挽回的重大经济损失;
再次,实施此种犯罪的人员应为该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
最后,就主观层面而言,此种犯罪行为其心态多为过失。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法发放贷款一千五百万判多少年
根据《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的相关条款规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员工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相关国家规定擅自向外界发放贷款,当贷款金额在50至100万之间时,将被视为数额巨大;而当贷款金额超过300至500万时,则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此类行为,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