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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欠款人丈夫有还欠款的责任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7 次  来源:网络

一、人死了欠款人丈夫有还欠款的责任吗

若债务人不幸离世,而该项债务恰为夫妻双方所共同负担,则其配偶将有责任承担此部分债务。

然而,若仅系债务人一人所负之债款,那么其配偶在法律层面无需负责进行债务偿还。然而,假如债务人的配偶获得了其遗留财产的继承权,那么根据相关法规,他们仍须对相关债务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人死了欠的债务能注销掉户口吗?

公民在逝世之后,其所背负的债务并不会因此而自动被注销户籍信息。关于这点,法律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无论何种情况下,只要涉及到人口死亡事件,就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以完成户口的注销事宜。若有公民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公安机关履行为公民进行登记和注销户口的义务时,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给予与案件情节相适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人死了欠款人丈夫有还欠款的责任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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