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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开庭之前收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5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候审开庭之前收监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明文规定,为确保公民权利,取保候审期最长期限不可逾越12个月,监视居住期限亦当控制在6个月之内。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执行期间内,公安机关不应停止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如若查明并无刑事责任之必要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已满,应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发出通知。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法院决定开庭审理该案,通常情况下,若被告人被证实有罪,则可能面临收监。然而,这需视具体情形而定,包括案件的详细情况、被告人的行为表现、证据的充足程度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等多方面因素。若法院作出无罪判决,被告人将无需被收监。若取保候审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结,被告人可能会继续受到监视居住,直至案件审理终结。若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被告人可能会被收监。反之,若法院判决无罪,被告人将被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向其本人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开庭前是否收监,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院的最终判决。若取保候审期限已满,被告人可能会继续接受监视居住,直至案件审理终结。若法院判决有罪,被告人可能会被收监。若法院判决无罪,被告人将被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向其本人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开庭当天判刑就直接坐牢吗

针对开庭当日即行宣判以及被告是否需立即服役这一问题,具体回答将依据如下几种情形进行判定:

1.诉讼案件中,并非所有在当日得到宣判的被告人都会立即进入监狱服役。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具备法定法律效应的判决才可能在瞬间成为立即执行罪犯活动的依据;

2.从普适角度来看,多数判决并不会立即生效,而存在上诉期。在此期间,尚未生效的判决,被告将会被送至看守所暂时拘禁,等候上诉期限的结果。

如若在此期间选择提出上诉,那么被告将继续被拘留在看守所;

3.如被告获得缓刑(缓期执行),在此条件下将无需进入监狱服役,除非在缓刑有效期内再次因同样罪名触及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严明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法定的12个月以内,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不能超过固定的六个月上下。在这个严格限定的期间内,公安机关需要持续行使其检查、指控以及审判的权力,以确保该案子能够顺利完成。若在这期间确认了被告人已完全脱离刑事责任或者期间已经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那么立即解除对其采取的控制措施并向具体的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发出通知书是势在必行的。如果被告人正在经历取保候审的阶段,并且该案已经走到了法庭上进行审理,那么他(她)是否会陷入牢狱之灾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境以及法院作出的最后判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尽管期限已经过去许久但仍未能完成案件的全面审查与裁决,那么他们仍然可能要接受监视居住;然而,如果最终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他(她)就很可能会被送进监狱;反之,如果判定被告人无罪,那么立即解除对其采取的控制措施并向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发出通知书就是必须执行的程序。总而言之,被告人是否会陷入牢狱之灾,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作出的最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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