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送饭怎么处理
在犯罪嫌疑人人遭受到刑事拘留的这段时间内,其家人或是挚友都有权向他赠送财物,然而在食品方面则需要依照规定向拘留所提出申请,并交由该处统一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看守所在维护被拘禁者权利和利益的前提下,应努力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若被拘禁者因个人需求需购买日常用品,看守所将建立专门的账户对其支出进行严格管理。因此,未经许可的送餐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可以通过存款的方式来满足他们对于食品的购买需求。
《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
看守所应当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在押人员实行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二、刑事拘留送哪
当实施刑事拘留后,被拘留者将会被送往当地看守所进行关押。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拘留行动完成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至看守所内进行拘禁,且最晚不得延迟至二十四个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看守所乃是专门负责羁押那些经由法律程序批准逮捕以及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机构。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对人犯进行教育;
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
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或朋友可以出于慰问的目的,为其支付财物。然而,食品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拘留所以示申请,由拘留所统一进行配发。依照《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员的权益给予充分保障,并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所需。所有个人所需物品的采购均需要经过严格审查及审批,透过看守所的账户管理进行操作。同时,拘留所也明确指出,任何未经许可而私自给犯人送去食物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但是犯人家属可通过正常渠道将款额存入监管单位的账户,之后再通过该账户购买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