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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传票还能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接到传票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能否成功地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主要取决于案情的具体发展状况。举例来说,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取保候审标准,那么即便他们已经接到了法庭发出的传票,仍然有机会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比如,当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以下,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明显威胁时,法院就很可能会认真审理并予以批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接到传票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意味着您有可能在某起诉讼中被列为被告方,然而获得保释并等待审理的可能性,则需依据个案的实际状况而定。保释制度乃是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仅对那些可能面临轻微惩处、不至于再度危及社会安全亦或是具备其他法律明文规定之状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有效保障。在案件进行过程中,法院抑或公安机构将基于事实证据做出独立判断与衡量,以确定是否适用这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如果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相关标准和条件,那么即使已经收到了法院发出的传票,仍然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举例来说,如果被告人被指控的罪行可能会导致其面临较轻的刑罚,并且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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