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诉讼案件的解决是可以采取诉讼调解的方式,这种方法是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那么外人可以参与诉讼调解吗?下面锡山区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外人可以参与诉讼调解吗
就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设置目的功能来说以及民事调解原则精神来说,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权、人身权产生的纠纷,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应在合法原则上充分尊重其意愿,当事人对于其实体权益的处分,只要不显示公平,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侵犯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自愿达成协议的,应合法、有效。故案外人只要在自愿、合法前提下参与案件中进行调解,只要在各方,尤其是权利人同意案外人承担义务的情形下,为化解民事纠纷,应充分尊重其权利,调解化解纠纷。
另外,案外人承担义务进行民事调解也有较为清晰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可见,比较常见的案外人提供担保为当事人提供信赖以促成调解协议的,在法律上也是有具体依据的。
目前,在案外人参与民事诉讼调解上主要存在案外人参与调解程序性权利缺乏,案外人身份方面限制,虚假诉讼风险防范等问题,需要在接下来的民事调解相关法律完善中予以注意,以促进调解充分发挥灵活性,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也包括案外人)的程序性权利,使得调解功能目的充分发挥。
调解制度
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一项制度,它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诉讼调解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运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破产还债程序外,只要不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及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均可由当事人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这与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相一致。从性质上讲,在诉讼中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合意,具有契约性质。这与民法通则及合同法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调解协议的内容本身是协议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诉讼调解的意义
法院的调解充分表现了公权力和私权力有机的结合,一方面,法官作为中立的第三人介入调解过程,使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另一方面,调解协议的产生又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使调解协议有利于当事人的接受。同审判比较而言,调解具有其独特的司法救济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使审判权,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而且根据诉讼调解的制度,案外人只要在自愿、合法前提下参与案件中进行调解,只要在权利人同意案外人承担义务的情形下,是可以参与调解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找律师咨询的,请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