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这三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
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
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有以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或者购买的可能,因此,无论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其主观上想牟取非法利益,发不义之财的目的不言自明。
至于运输伪造的货币罪,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在主观上也有故意。
如果托运人并未向承运人如实告知所运货物的真实情况,因受蒙骗等原因不知道所运输的是伪造的货币的,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行为。
“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或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
“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买入伪造的货币的行为。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明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一地运往另外一地的行为。
(一般认为,“从一地运往另外一地”是指如从A省运往B省,而在某省某市A区与B区之间的运送不认定为运输而应认定为持有。
)3.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购买假币或者是伪造假币以及制造假币,都是对我国的货币市场造成严重的损害,这也是对普通民众的经济利益的直接损伤。
针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是进行严厉打击的,不允许有假币流入货币,以此造成货币流通的危害或者是货币流通的不足。
保证民众的经济利益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