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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律师可以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83 次  来源:网络

一、当事人的律师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可以为嫌疑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司法机关在七天内作出是否同意办理取保候审的答复。

如果同意,应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犯罪嫌疑人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之后,就可以被正式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届满之后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情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可以获得暂时的“自由”,使他们可以照顾到自己的家人以及处理好原来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律师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就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种。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能够超过12个月,在无罪释放之后就可以退还取保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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